省国资委出台落实“凤凰行动”计划实施意见 推动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
来源: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:2018-04-02 09:15 浏览量:37597
力争到2020年,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现数量倍增、实力倍增,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5%左右。这是为加快省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步伐定下的目标。近日,省国资委出台《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“凤凰行动”计划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推动省属企业争当“凤凰行动”计划的排头兵。
资产证券化是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,目前浙江省属企业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已达13家,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53.3%,较2012年末提高31.2个百分点。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去年省政府发布“凤凰行动”计划,提出建设金融强省战略目标,为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。
为贯彻省政府“凤凰行动”计划决策部署,省国资委提出“双倍增”目标。即推进上市公司数量倍增、实力倍增,不断壮大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队伍。争取到2020年,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25家左右,每家省属企业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,并且要进一步培育5至7家市值超500亿元、2至3家市值超1000亿元的上市公司。
为实现这个目标,《意见》明确了多条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路径。如积极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,全面实施企业股改工程,以境内上市为主、境外上市和“新三板”挂牌为辅,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并重。着力推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,要求现有省属控股上市公司在2020年前均应开展资本运作。积极盘活上市公司平台,推动同质化业务板块跨企业集团并购,鼓励省属上市公司开展着眼于“八大万亿”产业优质资源与基于产业链整合的并购重组。加强省属企业与市县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省级非监管企业等其他主体之间的资产重组。
上一条:做好文化传承创新“三道题”
下一条:为加快文化浙江建设提供强劲引擎